其他
2套还迁房÷11位继承人=?
蓟州法院别山法庭
地处桥水库南岸
立足库区水源地保护
和沿岸居民搬迁实际
着力打造“库区特色法庭”
案 件 详 情
2011年,老刘代表家庭签订搬迁补偿安置协议,选择还迁房3套(每套80平米),其中2套系涉案房产。 随后,老刘、其长子、小女相继去世。长子之妻赵某曾以继承纠纷为由,诉至法院,请求继承丈夫的遗产。蓟州法院作出判决,依法划分了亲属各自遗产份额。后二审法院维持原判。 但在上述案件诉讼过程中,涉案的2套房产已分别登记在其他亲属名下。故赵某以涉案房产系所有继承人共有财产为由,诉至别山人民法庭,要求依法分割共有物。承办法官经调查了解到
案涉当事人11人
分割共有财产涉2套安置房
针对涉案当事人较多的复杂情况
法官梳理出人物关系图以及
已确认的房产份额分割图
在理清案情后
法官决定先行调解
以最大限度钝化矛盾、弥合亲情
彻底化解纠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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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交涉,调解方案出雏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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挖症结,背对背调解见成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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至法庭,调解协议定纷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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再跟踪,案结事了终化解
END
来源:蓟州法院 | 通讯员:刘红星
制作:朱明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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